关于举办纪念建党95周年“班班有歌声”班级合唱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朱范鑫发布时间:2016-04-06浏览次数:46

关于举办纪念建党95周年

“班班有歌声”班级合唱大赛的通知


各系(院)分团委、团总支,学生分会: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为进一步弘扬爱国精神,激发广大中侨师生爱国、爱党、爱校的热情。提高学生团结协作能力,增强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在2016年文化艺术季期间,校学生会、校团委大学生艺术中心联合举办纪念建党95周年“班班有歌声”班级合唱大赛。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传承经典·唱响校歌

二、参赛对象

本次比赛参与对象为20142015级各班。要求2015级各班必须参加。

三、活动时间

初赛:419日—428日,各二级院系选拔

决赛:5月中旬(59-513日期间)

四、大赛内容和方式:

1.参赛团队由班级(或专业)为单位组成。每个参赛队人数不得少于10人,且不多于40人。

2.初赛由各系(部)自行组织。但须向大赛组委会(校学生会)提交各参加团队比赛成绩(满分100分)。各系(院)推荐不超过2支参赛团队。

3.决赛环节分为指定曲目演唱及自选曲目演唱。指定曲目为校歌《中侨之歌》,自选曲目为红歌(附件1)。参赛团队两首歌曲演唱结束之后,由评委打分的平均分排名产生各奖项。

4.各二级院系于55日前上交决赛报名表、演歌曲名和伴奏等。各二级系院将会由抽签选定出场顺序。

五、评分参考标准

比赛为现场打分制,评委评分以100为满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1) 服装整洁、统一20

2) 演唱曲目音准、节奏到位30

3) 舞台表现力20

4) 表现形式创新20

5) 上、下场秩序10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一个、二等奖两个、三等奖三个、优胜奖若干

七、联系方式:

校学生会(图文楼414

联系人:施佳乐  31616186  shijiale@zqyouth.net



共青团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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