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纪念建党95周年
“班班有歌声”班级合唱大赛的通知
各系(院)分团委、团总支,学生分会: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为进一步弘扬爱国精神,激发广大中侨师生爱国、爱党、爱校的热情。提高学生团结协作能力,增强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在2016年文化艺术季期间,校学生会、校团委大学生艺术中心联合举办纪念建党95周年“班班有歌声”班级合唱大赛。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传承经典·唱响校歌
二、参赛对象
本次比赛参与对象为2014、2015级各班。要求2015级各班必须参加。
三、活动时间
初赛:4月19日—4月28日,各二级院系选拔
决赛:5月中旬(5月9日-5月13日期间)
四、大赛内容和方式:
1.参赛团队由班级(或专业)为单位组成。每个参赛队人数不得少于10人,且不多于40人。
2.初赛由各系(部)自行组织。但须向大赛组委会(校学生会)提交各参加团队比赛成绩(满分100分)。各系(院)推荐不超过2支参赛团队。
3.决赛环节分为指定曲目演唱及自选曲目演唱。指定曲目为校歌《中侨之歌》,自选曲目为红歌(附件1)。参赛团队两首歌曲演唱结束之后,由评委打分的平均分排名产生各奖项。
4.各二级院系于5月5日前上交决赛报名表、演歌曲名和伴奏等。各二级系院将会由抽签选定出场顺序。
五、评分参考标准
比赛为现场打分制,评委评分以100为满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1) 服装整洁、统一20分
(2) 演唱曲目音准、节奏到位30分
(3) 舞台表现力20分
(4) 表现形式创新20分
(5) 上、下场秩序10分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一个、二等奖两个、三等奖三个、优胜奖若干
七、联系方式:
校学生会(图文楼414)
联系人:施佳乐 31616186 shijiale@zqyouth.net
共青团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6年4月5日
文01关于举办纪念建党95周年“班班有歌声”班级合唱大赛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