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
“五四”系列评比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团组织,校团委各职能部门、各中心,校学生会、校学生自律委员会:
2017-2018学年,校团委在校党委和团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领会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深化群团改革,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从共青团的实际出发,结合青年学生特点,进一步完善团的组织建设,推进团员思想教育,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团组织活动,丰富了团员青年的学习生活,为和谐校园建设做出了努力。在此涌现出了一大批工作突出,具有先锋模范作用的团员青年和先进团组织。为表彰先进,选拔、培育、推出一批可亲、可敬、可学、可比的优秀典型,校团委决定在“五·四”期间表彰一批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1.校优秀基层团组织
2.校优秀(特色)团支部
3.校优秀共青团员
4.校优秀共青团干部
5.校优秀青年志愿者
6.校优秀青年技能能手
7.校优秀学生社团
8.校优秀学生社团社长
9.校青年五四奖章(优秀青年奖)
二、评选条件
1.校优秀基层团组织
参评对象:二级学院分团委
(1)坚持党建带团建。团组织健全,配备合理,工作制度健全。在所在二级学院的各项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带动所属团支部工作有活动。凝聚力强、战斗力强,作风过硬;
(2)团组织管理规范。团员发展、团员注册、团费收缴、团员年度统计工作完成较好;
(3)宣传和思想教育机制创新。积极开展团员思政政治教育。利用易班、微信等新媒体创新工作模式,做好校园官网、宣传栏、校报等媒体宣传工作;
(4)积极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工作活跃,成绩显著。根据本学院特点,扎实开展各类文体和社会实践活动。特色鲜明,团员踊跃参与,在青年中有影响;
(5)合理指导二级学院学生会等开展工作。通过各种途径代表和服务团员青年;
(6)积极落实校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有效地完成重点工作和任务;
(7)优秀基层团组织的评选采取“基层申报+考核指标(50%)+现场答辩(50%)”。答辩成绩排名(根据参评单位数量)前40%的分团委经公示后授予“校优秀基层团组织”称号。
2.校优秀(特色)团支部
参评对象:团支部
评选程序:二级学院分团委推荐和团支部自荐(详见附件3)
(1)团支部组织健全,配备合理;团支部成员工作能力较强,在团员青年中有一定的认同度和影响力;
(2)团员发展和管理规范,团费收缴、团员注册、团员年度统计工作完成较好;团支部团推优工作严谨、规范;
(3)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定期开展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和团课;
(4)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校风学风建设成效显著。班级早晚自习出勤率平均排名在全校60%以内;
(5)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常开展团日活动,工作有特色,有效吸引团员青年参与;
(6)积极使用易班、微信等新媒体带动班级团支部建设;
(7)团支部积极组织开展志愿活动,团员积极参与造血干细胞捐献、无偿献血等校级志愿活动。
(8)优秀(特色)团支部的评选采取基层推荐或自荐+现场答辩的模式。各基层团组织可推荐不超过28个团支部,各团支部可自荐不超过2个,总数不超过30个。
(9)团支部需在易班上进行展示。答辩成绩1-15的团支部经公示后授予“校优秀团支部”称号,答辩成绩15-30的团支部经公示后授予“校特色团支部”称号。
3.校优秀共青团员
参评对象:本校共青团员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品德高尚,遵纪守法;
(2)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各项义务,按时缴纳团费;
(3)勤于学习,善于创造,学习成绩良好,在校期间上一学年(学期)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
(4)积极参与团组织活动,表现突出。在校期间上一学年(学期)综合素质测评位列前茅;
(5)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没有受过各类处分、通报;
(6)符合以上条件的团员经公示后授予“校优秀共青团员”称号。校团委还将从中选出在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在各类文体比赛、技能大赛中获得过奖励的10名学生,授予“青年五四奖章(十佳共青团员)”。
4.校优秀共青团干部
参评对象:本校各级共青团组织(包括校团委各职能部门、各中心,各二级学院分团委、各团支部)和学生组织(包括校学生会和各二级学院学生会、校学生自律委员会)的团学干部。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品德高尚,遵纪守法;
(2)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各项义务,按时缴纳团费;
(3)勤于学习,善于创造,学习成绩良好,在校期间上一学年(学期)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
(4)积极参与和组织各类活动,表现突出。在校期间上一学年(学期)综合素质测评位列前茅;
(5)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没有受过各类处分、通报;
(6)热爱团的岗位,在各级共青团组织和学生组织中担任一定的社会工作一学期以上的。认真执行团组织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并在工作中做出一定成绩;
(7)校级团学组织(包括校团委各职能部门、各中心,校学生会、校学生自律委员会)中在编副部长以上团学干部评选名额单列,由所在组织推荐。各分团委书记由校团委考核和审定,名额单列;
(8)符合以上条件的团干部经公示后授予“校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校团委还将从中选出担任团干部工作满一年、工作突出、成绩优秀的10名学生,授予“青年五四奖章(十佳共青团干部)”。
5.校优秀青年志愿者
参评对象:本校学生中的注册志愿者
(1)品德高尚,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使命感和服务意识;
(2)积极践行志愿者精神,长期坚持参加志愿者活动,甘于爱心奉献,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成绩突出;
(3)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及团队凝聚力,以自己实际行动带领周围同学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
(4)志愿者云(上海志愿者网)注册志愿者,且具有相应的时间记录;
(5)在短道速滑世锦赛、上海超级杯、上海国际马拉松赛志愿者、上海科技馆和上海公安博物馆志愿者、“文明修身”清扫校园活动等专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优先考虑;
(6)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经公示后授予“校优秀青年志愿者”称号。校团委、校青年志愿者协会还将从中选出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10名学生,授予“青年五四奖章(十佳优秀青年志愿者)”。
6.校优秀青年技能能手
为鼓励广大青年学生在专业学习中,积极贯彻“做人 做事 做学”校训精神,熟练掌握新知识、新技能。积极参加各类技能大赛,勇于提升技能水平、提高创新能力。
参评对象:本校学生
(1)品德高尚,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使命感;
(2)刻苦钻研本专业技能,掌握适应本专业行业发展的实际操作技能;
(3)评选对象至少需获得下列的一项证书:
a.获得本专业相关的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四级以上证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
b.获得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证书(会计师、银行/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国际商务单证员、中/高级口译证书、导游人员资格证、施工员、造价员等建筑“九大员”、Microsoft、Cisco、Adobe、Autodesk、ACAA认证证书等由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一级协会/联合会等机构颁发);
c.非计算机专业获得全国/上海市计算机一级成绩“优秀”、计算机专业获得全国/上海市计算机二级以上(教育部考试中心、上海市教委等颁发);
d.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成绩在425分以上。小语种专业的四级或六级(日语三级以上)合格证书(教育部高教司、考试中心颁发);
e.在校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荣获一等奖的。在校级以上政府或相关行业协会联合会举办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名次的(相关主办机构颁发);
f.其它特殊类别,由所在二级学院分团委上报校团委核准。
(4)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经公示后授予“校优秀青年技能能手”称号。
7.校优秀学生社团
参评对象:各学生社团
(1)学生社团有规范的《章程》,按时上交学期计划总结;
(2)按时参加学生社团指导中心的例会和其他活动;
(3)定期组织活动,学生社团活动每学期不少于8次;
(4)社团活动主题鲜明,富于特色,生动活泼,在学生中具有较强吸引力;
(5)对校园文化和学生社团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
(6)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社团经公示后授予“校优秀学生社团”称号。
8.校优秀学生社团社长
参评对象:各学生社团社长、副社长等社团负责人
(1)品德高尚,遵纪守法,思想积极向上;
(2)积极组织开展的学生社团活动,内容形式多样;
(3)诚恳服务于社团社员,任期在半年以上;
(4)自觉配合校学生社团指导中心的相关工作。
(5)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社团社长经公示后授予“校优秀学生社团社长”称号。
9.校青年五四奖章(优秀青年奖)
参评对象:年龄原则上以本校35周岁以下工作满1年以上的在编的正式青年教职工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理想坚定、勤于学习、善于创新、勇于开拓,是广大青年志存高远的榜样;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任心,密切联系青年,受到学生喜爱;
(3)品德高尚、甘于奉献、热心公益事业、积极践行社会注意核心价值观和校训精神,是广大青年修身立德的典范。
(4)符合以上条件的青年教职工经公示后授予“校五四青年奖章”称号。原则上曾被授予“校五四青年奖章”称号的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三、评比办法
1.“五四”各项评比工作应在校团委和所在二级学院党组织的指导下开展,依照评选标准,民主推荐,按各奖项名额分配申报(详见附件1)。保证评比的公开、公正、公平,真正产生示范和激励效应。评比结果须在本班、本二级学院内进行公示。
2.评比过程中,请各二级学院分团委及时向所在二级学院党组织汇报情况,争取支持,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与校团委沟通,保证评比工作顺利进行。
3.有违法违纪、违反校纪校规的集体和个人不能参加评选。
4.曾获过校级以上荣誉、退役军人等优先考虑。
5.校优秀(特色)团支部、校优秀共青团干部、校优秀共青团员、校优秀青年志愿者、校优秀青年技能能手、校优秀学生社团社长等6项评比须进行电子申报,即“线上申报,线下审核”的办法。个人(团支部)在易班上申报材料,分团委、团总支汇总,报校团委审核。其他各奖项仍采取纸质申报。
6.采用电子申报的奖项需上交纸质审批表,校优秀青年技能能手还需附相关证书复印件。采用纸质申报的奖项需上交审批表和事迹材料或佐证材料。(详见附件2)
7.集体类奖项的申报需经过现场答辩(详见附件3)
8.“五四”各项评比工作由校团委组织部牵头,汇总收集材料。各系列奖项报校团委审批同意后,发文表彰。
校优秀基层团组织、青年五四奖章系列(除校优秀青年奖外)由校团委秘书处负责评定、审核。
校优秀(特色)团支部、校优秀共青团干部、校优秀共青团员等3项由校团委组织部负责评定、审核。
校优秀青年志愿者、校优秀青年技能能手等2项由校团委社会实践中心负责评定、审核。
校优秀学生社团、校优秀学生社团社长等2项由校团委学生社团团工委、校团委学生社团指导中心负责评定、审核。
校青年五四奖章(校优秀青年奖)由校青年联合会秘书处联合校工会等负责评定、审核。
四、评比说明
1.“五四”系列个人类奖项中校优秀共青团员、校优秀共青团干部、校优秀青年志愿者、校优秀青年技能能手、校优秀学生社团社长等5项个人奖项审批表一式两份,审批后一份校团委留档,一份存入学生档案。事迹材料标题统一为“XXX同学申报2017-2018学年校优秀团干部(团员、青年志愿者、青年技能能手)先进事迹”。事迹材料字数不少于500字。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详见附件2)
“校青年五四奖章(校优秀青年奖)”审批表一式两份,审批后一份校团委留档,一份存入人事档案。事迹材料标题统一为“XXX同志申报2017年度校优秀青年奖章先进事迹”
2.“五四”系列集体类奖项中校优秀基层团组织、校优秀(特色)团支部、校优秀学生社团等3项集体奖项审批表一式一份,事迹材料,标题统一为“XXXXXXX申报2017-2018学年校优秀团支部(基层团组织、学生社团)材料”,审批后校团委留档。事迹材料字数不少于800字。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详见附件2)
3.校青年五四奖章“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共青团干部”、“十佳青年志愿者”个人不进行单独申报,在评审阶段经充分酝酿,从“校优秀共青团员”、“校优秀共青团干部”、“校优秀青年志愿者”推荐个人中择优推选出候选人并通过评审会的形式产生。“校优秀共青团员”和“校优秀共青团干部”一般不重复申报。
4.各类申请表见附件6至附件17。
五、时间安排
1.4月9日之前,各分团委、团总支向校团委提交各类评比材料和汇总表,由校团委审核筛选。同时将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 tw@zqyouth.net,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评选。
2.4月10日——4月13日,材料审核。
3.4月16日——4月20日,公开答辩。
4.4月23日——4月29日,张榜公示,听取意见。
5.5月上旬举行五四大会,公布最终获奖名单,并予以表彰。
附件:
1.2017-2018学年“五四”系列表彰名额分配计划表
2.2017-2018学年“五四”系列表彰材料清单
3.关于2017-2018“校优秀(特色)团支部”自荐工作的说明
4.关于2017-2018学年“五四”集体奖项评比答辩的预通知
5.优秀基层团组织重点考核指标
6-15.2017-2018学年“五四”各类申报表(网上下载)
16.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五四”系列评比汇总表(个人)
17.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五四”系列评比汇总表(集体)
18.易班相关操作说明
共青团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