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五四”系列评比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黄杰发布时间:2021-03-28浏览次数:75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五四”系列评比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团组织,校团委各职能部门、各中心,校学生会:

为表彰先进,大力宣传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在全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实现教育教学工作有序开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集体和青年典型,引领全校青年学生坚定理想信念,站稳人民立场,练就过硬本领,投身强国伟业。校团委决定开展“五·四”系列表彰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项目

1.校五四红旗团组织(优秀基层团组织)

2.校优秀(特色)团支部

3.校优秀共青团员

4.校优秀共青团干部

5.校优秀青年志愿者

6.校优秀青年技能能手

7.校优秀学生社团

8.校优秀学生社团社长

9.校青年五四奖章

评选条件

(一)校五四红旗团组织(优秀基层团组织)

参评对象:学院、书院分团委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坚持党建带团建。团组织健全,班子配备合理,工作制度健全。在所在学院、书院的各项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带动所属团支部工作有活力。凝聚力强、战斗力强,作风过硬;

3.团组织管理规范。团支部规范化建设成效好。发展团员、团员注册、团费收缴、团员年度统计工作完成较好;“智慧团建”系统运用较好,完成组织关系转接和“学社衔接”工作

4.宣传和思想教育有机制。积极开展团员思政政治教育。认真组织青年大学习。注重利用易班、微信等新媒体创新工作模式,做好校园官网、宣传栏等媒体宣传工作;

5.校园文化有创新。根据本学院、书院特点,围绕青年学生成长发展,扎实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学术活动。特色鲜明,青年学生参与度和认同度高,获得感强;

6.社会实践有氛围。积极开展社会实践,组织和参与志愿服务。有本学院、书院的特色的志愿服务品牌或项目,建立“专业+”志愿者服务队;

7.创新创业有成效。通过多种举措不断推进创新创业工作,着力增强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创新创业工作取得成效;

8.学院、书院学生会工作积极开展。通过各种途径代表和服务青年学生;

9.积极落实校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在“急难险重新”工作中有效地完成工作和任务,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服务大局成效好。

评选程序:五四红旗团组织(优秀基层团组织)要填写“考核自评表”。评选采取“基层申报+指标考核(50%)+现场答辩(50%)”的方式。答辩成绩排名(根据参评单位数量)第1、第2的分团委经公示后授予“校五四红旗团组织”称号,第3、第4的分团委经公示后授予“校优秀基层团组织”称号。

对连续三年荣获“校五四红旗团组织”称号,第四年再次获评时可授予“校五四红旗团组织标兵”称号。

(二)校优秀(特色)团支部

参评对象:团支部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团支部组织健全。团支部班子配备合理,团支部成员工作能力较强,在团员青年中有一定的认同度和影响力;推进“班团一体化”,班长是团员的兼任团支部副书记或团支部书记兼任班长;

3.团支部规范化建设成效好。团员发展和管理规范,团费收缴、团员注册、团员年度统计工作完成较好;团支部团推优工作严谨、规范;“智慧团建”系统运用较好,完成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

4.落实“三会两制一课”。按时组织青年大学习。定期开展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和团课;

5.团员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校风学风建设成效显著。班级出勤率平均排名在全校60%以内;

6.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常开展团日活动,工作有特色,有效吸引团员青年参与;积极使用易班等新媒体带动班级团支部建设;

7.团支部积极组织开展志愿活动,团员积极参与场馆服务、无偿献血等校级志愿活动。

评选程序:优秀(特色)团支部的评选采取“分团委推荐推荐+团支部自荐(详见附件3)”的模式。

团支部需在易班上进行展示。答辩成绩1-10的团支部经公示后授予“校优秀团支部”称号,答辩成绩11-15的团支部经公示后授予“校特色团支部”称号。

(三)校优秀共青团员

参评对象:本校共青团员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按时参加“青年大学习”学习,青年大学习积分不低于100分;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在评选期内没有受过各类处分、通报;

3.自觉遵守《团章》和团的各项规定,模范履行团员各项义务,按时缴纳团费;

4.勤于学习,善于创造,学习成绩良好,在校期间上一学年(学期)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积极参与团组织活动,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在校期间上一学年(学期)综合素质测评位列前茅;

6.2016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

符合以上条件的团员经公示后授予“校优秀共青团员”称号。校团委还将从中选出在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在各类文体比赛、技能大赛中获得过奖励的10名学生,授予“青年五四奖章(十佳共青团员)”。

(四)校优秀共青团干部

参评对象:本校各级共青团组织(包括校团委各职能部门、各中心,各学院、书院分团委,各团支部)和学生组织(包括校学生会和各学院、书院学生会)的团学干部。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按时参加“青年大学习”学习,青年大学习积分不低于200分;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在评选期内没有受过各类处分、通报;

3.自觉遵守《团章》和团的各项规定,模范履行团员各项义务,按时缴纳团费;

4.勤于学习,善于创造,学习成绩良好,在校期间上一学年(学期)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积极参与团组织活动,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在校期间上一学年(学期)综合素质测评位列前茅;

6.热爱团的岗位,在各级共青团组织和学生组织中担任一定的社会工作一学期以上的。认真执行团组织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并在工作中做出一定成绩;

7.2016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

符合以上条件的团干部经公示后授予“校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校团委还将从中选出担任团干部工作满一年、工作突出、成绩优秀的10名学生,授予“青年五四奖章(十佳共青团干部)”。

校级团学组织(包括校团委各职能部门、各中心,校学生会和所属二级部门)中在编的团学干部评选名额单列,由所在组织推荐。

(五)校优秀青年志愿者

参评对象:本校学生中的注册志愿者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按时参加“青年大学习”学习,青年大学习积分不低于70分;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在评选期内没有受过各类处分、通报;

3.积极践行志愿者精神,长期坚持参加志愿者活动,甘于爱心奉献,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成绩突出;

4.本人在志愿者汇、上海志愿者网注册志愿者,且具有相应的时间记录;

5.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浦江创新论坛、上海科技馆(自博馆、天文馆)、上海公安博物馆等专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优先考虑;

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经公示后授予“校优秀青年志愿者”称号。校团委、校青年志愿者协会还将从中选出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10名学生,授予“青年五四奖章(十佳优秀青年志愿者)”。

(六)校优秀青年技能能手

参评对象:鼓励本校青年学生在专业学习中,积极贯彻“做人做事做学”校训精神,熟练掌握新知识、新技能。积极参加各类技能大赛,勇于提升技能水平、提高创新能力。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按时参加“青年大学习”学习,青年大学习积分不低于70分;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在评选期内没有受过各类处分、通报;

3.刻苦钻研本专业技能,掌握适应本专业行业发展的实际操作技能;

4.评选对象至少需在大学期间获得下列的一项证书或表彰荣誉:

 (1)本专业相关技能证书:包括“1+X”技能证书、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四级或以上等证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相关指定机构颁发的);

(2)行业从业资格证书:包括会计师,银行/证券/期货从业资格,中/高级口译证书,导游人员资格证,护士资格证,施工员、造价员等建筑“九大员”、Microsoft、Cisco、Adobe、Autodesk、ACAA认证证书等(由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一级协会/联合会颁发);

(3)社会艺术水平等级考试八级以上;

(4)非计算机专业获得全国/上海市计算机一级成绩“优秀”、计算机专业获得全国/上海市计算机二级以上(教育部考试中心、上海市教委等颁发);

(5)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425分以上;日本语能力等级考试(JLPT)N3以上、对外西班牙语水平证书考试(DELE)A1以上(教育部高教司、教育部考试中心或相关机构颁发);

(6)在校级以上主管部门(全国性行业协会)主办的职业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文化体育大赛中获得名次的(相关主办机构颁发);

(7)其它特殊类别,由所在学院、书院分团委上报校团委核准。

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经公示后授予“校优秀青年技能能手”称号。

(七)校优秀学生社团

参评对象:各学生社团

1.学生社团有规范的《章程》,按时完成社团年度注册;

2.按时参加学生社团指导中心的例会和其他活动;

3.社团活动主题鲜明,富于特色,生动活泼,在学生中具有较强吸引力;学生社团活动每学期不少于8次;

4.对校园文化和学生社团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

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社团经公示后授予“校优秀学生社团”称号。

(八)校优秀学生社团社长

参评对象:各学生社团团支部书记、社长、副社长等社团负责人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按时参加“青年大学习”学习,青年大学习积分不低于70分;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在评选期内没有受过各类处分、通报;

3.积极组织开展的学生社团活动,内容形式多样;

4.诚恳服务于社团社员,任期在半年以上;

5.自觉配合校学生社团指导中心的相关工作;

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社团负责人经公示后授予“校优秀学生社团社长”称号。

评比要求

(一)严格评选程序,坚持民主推荐

“五·四”系列表彰评选工作应在校团委和所在学院、书院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依照评选标准,民主推荐。评选过程中,各学院、书院分团委要及时向所在学院、书院党组织汇报情况,争取支持。要保证评比的公平、公正、公开,真正产生示范和激励效应。评比结果经同级党组织同意,在学院、书院内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

(二)严把评选条件,坚持实事求是

各基层团组织在推荐过程中,要以坚定理想信念、站稳人民立场、练就过硬本领、投身强国伟业作为评选标准,确保推荐对象符合评选条件、有突出事迹,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要重点衡量人选的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对人选理想信念、政治品格和道德修养严格把关,并通过多种渠道着重关注人选在网络上的行为表现。

(三)把握评选导向,确保评选质量。

曾获过校级以上荣誉、退役军人等优先考虑。注重推报在疫情防控、创新创业、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任务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集体和青年典型。有违法违纪、违反校纪校规的集体和个人不能参加评选。

评比说明

1.各奖项采用“线上申报,线下审核”的办法。在易班上申报材料,分团委汇总,报校团委审核。集体类奖项的申报需经过答辩。

2.“五·四”系列表彰评选个人类奖项中校优秀共青团员、校优秀共青团干部、校优秀青年志愿者、校优秀青年技能能手、校优秀学生社团社长等5项个人奖项须提交纸质审批表,一式两份,审批后一份校团委留档,一份存入学生档案(详见附件2)。网上事迹材料标题统一为“XXX同学申报2020-2021学年校优秀团干部(团员、青年志愿者、青年技能能手)先进事迹”,事迹材料字数不少于800字,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个人“青年大学习”学习情况佐证材料须上传易班(详见附件19)。校优秀青年技能能手的相关技能、获奖证书须上传易班。

3.“五四”系列集体类奖项中校五四红旗(优秀基层)团组织、校优秀(特色)团支部、校优秀学生社团等3项集体奖项须提交纸质审批表,一式一份(详见附件2),审批后校团委留档。网上事迹材料标题统一为“XXXXXXX申报2020-2021学年校优秀团支部(基层团组织、学生社团)材料”。事迹材料字数不少于1000字,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

4.校青年五四奖章“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共青团干部”、“十佳青年志愿者”个人不进行单独申报,在评审阶段经充分酝酿,从“校优秀共青团员”、“校优秀共青团干部”、“校优秀青年志愿者”推荐个人中择优推选出候选人并通过评审会的形式产生。

5.“校优秀共青团员”和“校优秀共青团干部”属于同一序列,两项奖项不可兼得。其他类别奖项不受兼得限制。

6.各类申请表见附件6至附件17。申请表打印时,请将“附件X”字样删去。

7.“五四”各项评比工作由校团委组织部牵头,汇总收集材料。各系列奖项报校团委审批同意后,发文表彰。

校五四红旗团组织(优秀基层团组织)、青年五四奖章系列由校团委秘书处负责评定、审核。

校优秀(特色)团支部、校优秀共青团干部、校优秀共青团员等3项由校团委组织部负责评定、审核。

校优秀青年志愿者由校团委社会实践中心负责评定、审核。

校优秀青年技能能手由校团委青年发展部(对外联络部)负责评定、审核。

校优秀学生社团、校优秀学生社团社长等2项由校团委学生社团团工委、校团委学生社团指导中心负责评定、审核。

时间安排

1.4月6日之前,各学院、书院分团委向校团委提交各类评比材料和汇总表,由校团委审核筛选。同时将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tw@zqyouth.net,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评选。

2.4月7日——4月11日,材料审核。

3.4月12日——4月16日,答辩。

4.4月22日——4月28日,公示,听取意见。

5.5月上旬公布最终获奖名单。

特此通知。